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招聘共25个岗位,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