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公告
因教学需要,江门幼儿师范学校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舞蹈教师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创办于1980年8月,背靠西江,毗邻外海大桥和茶庵公园。现学校占地113亩,建筑面积达5.2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还拥有标准游泳池和标准体育运动场。学校现有教职工226人,教学班90多个,在校学生5000多人。整个校园按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等要求设计,充分体现师范特色,是环境优美的园林式学校。从办学至今,学校已为江门市、广东省乃至东南亚国家输送了10000多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幼教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均为100%,大部分毕业生已经成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她们专业技能扎实、工作能力强,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同,取得很好的社会效应,学校也以卓越的成绩享誉全国,声飘海外。目前学校正在积极申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二、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2.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
1.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6年8月2日至4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植英楼二楼校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可现场索取或下载附件2并填写);
(2)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相关的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获学历、学位证书的,先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名要求
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中专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当场发给准考证,并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谈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谈问答满分、专业技能测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组织实施。考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试成绩。面谈问答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70%=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且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体检流程、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校通知应聘者。
六、考察
学校将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将相关资料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及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选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本次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关主任/毛老师:0750-3799345;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3873783;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附件:
1.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