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第一中学等5所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1998年3月1日前出生)。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2015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2016年3月1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设置没有专业代码的专业,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此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4.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tsrsj.cn/)、台山人才网(http://www.tsjob.net/)和台山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教育局”)(http://www.tsben.com/eduman1/),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不含周六日、节假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台山市教育局人事股(台山市台城台东路98号)或台山市教育局指定的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