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始兴县公开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1985年7月29日至1998年7月29日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1名,详见《2016年始兴县公开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始兴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监察股(始兴县县城北门路95号),联系电话:0751-3330313。(张老师、曾老师)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认定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需村、镇、县三级盖章);
(4)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6)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相片4张。
(7)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签名)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