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郑市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0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1.初中教师36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5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3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4名,音乐2名,美术2名。
2.小学教师70名
语文35名,数学35名。
二、招聘范围
201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
要求报考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4.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1.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分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说课成绩20分,讲课成绩80分。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至其他专业。
单科报名人数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比例超过8:1时,该学科增加笔试。笔试成绩100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教育信息网和新郑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新郑市人社局、新郑市教体局公示栏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新郑市教体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门口东侧新郑市教体局)。
4.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3.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4.教师资格证;5.打印的纸质“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检索页”;6.两张二寸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7.《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1份(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或新郑市教育信息网下载后需本人手填并亲笔签名)。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类均需原件和1套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护照。
5.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