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位于市政府所在地的淮安生态新城,隶属于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办初中学校。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以下简称“新城开明中学”)位于淮安生态新城西片区,是一所由生态新城管委会建设、江苏省淮阴中学管理的初级中学,为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1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咨询电话:0517-89088988,18912089586。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6年8月1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网址:http://www.hzxcxq.com/index.aspx)或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校级及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8)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如:聘用合同、本人每个学期的任教年级及课程证明、班主任或学校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初中毕业班教学经历证明等)。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9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