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济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现状及进一步发展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
(一)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者10名;
(二)在职优秀教师20名,其中,幼儿教师3名,小学教师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初中教师9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2名、英语学科3名),高中教师3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三)高校毕业生70名。
1、幼儿教师10名;
2、小学教师34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5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5名;
3、初中教师21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3名,体育2名,物理2名,生物2名,地理2名;
4、高中教师5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各1名。
二、报考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区边远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
4、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一致,应聘幼儿教师须需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者岗位条件及待遇
1、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校(园)长、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担任正校(园)长或业务副校(园)长职务5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4)有县(区)级及以上名校(园)长或省级名师荣誉。
2、待遇
(1)试用期一年,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符合廉租房条件者,在辖区内优先提供廉租房;
(3)其配偶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服从分配,可调入区内学校任教;
(4)在辖区内满足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需求。
(三)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岗位条件及待遇
1、岗位条件
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所报考岗位相应教学工作5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名师;
(2)省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3)近5年内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2、待遇
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者待遇
(四)在职优秀幼儿教师岗位条件及待遇
1、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幼教教学工作5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1日),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名师;
(2)(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师德先进个人;
(3)近5年内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或幼教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
2、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条件及待遇
1、幼儿教师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不限师范类);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