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016年县城学校选招教师实施方案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解决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县城学校面向全县在职教师公开选招部分中小学教师。为保证选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选招工作组
组 长:蔡 勇(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盛刚(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济阳(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金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润良(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曾润启 杨 旭 韦延海 向 侃 黎廷辉 唐 波 张卫东
二、选招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选招学科和人数
1、正安三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共3名。
2、正安七中:语文1名、数学1名、地理1名、生物1名、体育1名,共5名。
3、正安八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共30名。
4、正安二小:语文7名、数学3名,共10名。
5、正安三小:语文2名、数学1名,共3名。
四、选招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的在岗教师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高学段在职教师不能参加低学段教师职位选招。
4、学历:
(1)小学、初中教师职位选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正安八中教师职位选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加选招:
(1)擅自离岗者;
(2)2013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3)2013年以来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小学教师本学年教学效果在本乡镇综合排名末位者;初中教师本学年教学效果在本校综合排名末位者;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选招实施程序及办法
1、选招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等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选招。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符合本次教师选招条件的对象统一参加笔试。由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进行命题、考试。笔试内容:初中英语、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为初中至高中教材,其他学科为分段学科现行教材。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笔试成绩(报考正安八中笔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按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选招人员,并分段分学科依次选岗。各选招学科若有分数并列的,取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工作年限长者,报经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公布选招人员并完善手续。
六、有关事项
1、报名:2016年7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报名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并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4)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工作简历及本学年教学效果及现实表现证明(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学由本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5)填写好的《正安县2016年公开选招教师报名表》、《正安县2016年县城学校选招教师政审表》。
2、资格审查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6日下午3:30—5:3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4、笔试时间:2016年8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正安县教师选招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8日
相关附件:
正安县2016年公开选招教师报名表.doc
正安县2016年县城学校选招教师政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