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保定市青年路幼儿园、保定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并代为莲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7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条件等。其中:(1)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按照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不含高校教师资格),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小学或幼儿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2)《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0年7月25日(不含)至1998年7月25日(含)之间出生的。计算年龄、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任教经历可累计计算,但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任教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人员不得应聘或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另外,不受理除应届毕业生外的高校在读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29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前,考生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之后进入交费程序,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17时。交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6年8月6日下午17:30前,到人才大厦(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下同)1011房间基金财务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7:00前,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到保定市人社局事业处(人才大厦112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敬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6年8月3日9时以后,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约占卷面分值的30%;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约占卷面分值的70%。
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6、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9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暨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在市、区人社局统一协调下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12日9:00至17:30。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17日9时以后,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