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A08和B01-B15岗位的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开考比例。
需要招考比例的岗位如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可退还其报名费或所报岗位根据本人意愿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5、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作出承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考生要亲笔签名(由代报人签名的视为考生本人签名),对承诺的事项负责,若有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负责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有工作单位的招考办会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工作单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 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报名处)。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准考证时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准考证上其他报考信息还有错误的,考生必须在领准考证当天当场更改(岗位代码不能更改)。否则一切责任考生负责。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省情、市情、区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合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需报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3:1进入面试环节,不需要报考比例的岗位如报考比例达到3:1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3:1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则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重新进行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对象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档案室,邮编563100,联系电话:0851-27907327)。如考察(政审)对象不能及时全面提供档案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近三年不能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有工作单位的我区招考办会将相关情况通报单位,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新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进行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批、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备案。
3、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六、其他
1、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方案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布。
七、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7708129(区组织统战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28919740(区纪工委<监察局>)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