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淮阴师范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淮阴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师岗位,愿意为学校事业发展不断贡献力量;
4、教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至2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2、邮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23300)
收件人:苗 军 联系电话:0517-8352531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采用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方式均可,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
②填写《淮阴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加盖学校章),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⑤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⑥应聘需要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人事处通知考生,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月22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以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0)考试由试讲、面试组成;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1-39)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二)应聘人员由淮阴师范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应聘人员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内确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0)的考生需试讲。试讲办法由淮阴师范学院制定,试讲成绩达到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试讲成绩合 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1-39) 的考生需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由淮阴师范学院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总分成绩60%为合格。各招聘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按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由淮阴师范学院组织。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查验有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淮阴师范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0)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代码31-39的岗位专业技能
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中有一项低于该项总分的60%不予聘用。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教育厅网站及淮阴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和试讲等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一)各用人单位咨询办法
(二)人事处咨询办法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联系人:苗 军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3525826
联系人:陶晓燕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淮阴师范学院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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