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定于2013年7月27日组织参加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面向兴业县代课人员招聘30名小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面向兴业县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必须是经兴业县教育局认定造册备案的代课人员,自1999年起至2013年6月止连续不间断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任教,持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读前属代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代课人员报考小学教师的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现场填表、现场资格审查、现场交费。以镇(中心校)为单位,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费,统一交到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2、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1吋蓝底或红底彩色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持《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送审材料时间:2013年6月26日—7月4日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的岗位除外)实行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交报名考试费(现报名系统只支持农行网上银行,请考生先到农行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后再进行缴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由于在网上缴费不能出具报销发票,如需开具报销发票的考生,可到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南镇玉贵路412号)交费。
网上(或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6月24日8:00—7月3日24:00(其中现场缴费截止17:30)。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2—3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逾期不办理的不再受理。
网上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或于7月9日18:00前提出自愿放弃报考的,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领取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缴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代课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26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掌握综合基础知识水平,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文知识、科技常识(含计算机常识)、英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2、开考比例: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在交费期限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者在7月9日17:00前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审核单位(部门)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核准方可开考。
3、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笔试总分与《职业能力测验》单科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于2013年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考小学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各有关单位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