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工委管委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2013年玉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3年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报考面向玉东新区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备案的代课人员;二是户籍在玉东新区辖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除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0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网上资格审查
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对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一楼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2013年6月26日—7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四)现场报名(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加分有效证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照顾加分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审查时间:
2013年6月25日—6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审查地点: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五)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11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需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书;(2)报名登记表;(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于7月3日前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交缴报名考试费时间:
2013年6月24日—7月3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六)开考比例
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能开考的,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在全部资格审查工作交费期限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者(在7月9日16:00前)提出申请并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如不改报,退还报名考试费。
(七)准考证的取得方法及时间
已交考试费的报名者(除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外),自行从玉林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7月26日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凭身份证自行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5日-7月26日。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际能力测试),其中,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不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