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下称玉林市人社局),2013年我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24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广西、全国招聘,部分边远乡镇的小学教师岗位和面向“村官”、市代课人员招聘的岗位在北流市范围内招聘。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面向市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现场发放准考证的方式进行;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岗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网上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2.市代课人员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⑵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第二代);
⑶任教学校及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⑷学历证;
⑸加分证件;
⑹反映报考者符合计生报考条件的计生证明(必须有出具证明的村、镇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及证件(未婚证或结婚证、计生服务手册或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结扎证等)。
⑺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报名时,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人员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网上报考人员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代课人员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3日。
代课人员现场报名地点: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要严格按照《2013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另行印发)有关规定进行。
网上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3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从网上打印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送到市人社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代课人员的加分材料要求在报名期间送审。
网上报考人员送审加分材料时间:2013年6月26日—7月4日。
市代课人员送审加分材料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3日。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网上报考人员实行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报考从市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实行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网上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交报名考试费(现报名系统只支持农行网上银行,请考生先到农行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后再进行缴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由于在网上缴费不能出具报销发票,如需开具报销发票的考生,可到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玉林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财务室交费。
网上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6月24日8:00—7月3日24:00(其中现场缴费截止17:30)。
代课人员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3日。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办理相关减免费用办法按玉林市人社局发布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办法进行。
网上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或于7月9日18:00前提出自愿放弃报考的,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