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交报名考试费的网上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从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23日至24日到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26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掌握综合基础知识水平,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文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2.开考比例。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从市代课人员和从“村官”定向招聘的岗位除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在交费期限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者在7月9日17:00前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审核单位(部门)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社局核准方可开考。
3.笔试合格分数线。以玉林市人社局划定并公布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笔试总分与《职业能力测验》单科合格分数线)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网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以玉林市人社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市代课人员笔试成绩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或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应聘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经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社局或市公招领导小组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大约安排在9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市人社局或市公招领导小组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7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照顾加分。
1.网上报考人员的加分办法:
(1)从1999年起,经玉林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2.面向市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小学教师加分办法:
(1)教龄加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2)学历加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加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2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部)级加6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4)职称加分:获得初级职称:员级加1分,助理级加3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7分。加分以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及经人社(职改)部门认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5)职务加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现任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加分以任职文件为依据。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此项不予加分。
(6)计生加分:
①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或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女方年满49周岁(计算年限至2013年6月30日止)还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独生子女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②农村双女结扎户加4分。加分以结扎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加2分。加分以准生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以上六项加分可累计,上不封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同分处理办法
1.网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报考从市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加分、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
体检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七、公示
市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审批。
八、市代课人员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再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0775-6399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6223709(市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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