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滨江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滨江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保洁环卫工人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爱岗敬业,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良好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能接受每周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滨江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滨江街道华标涛景湾E栋东沙街97号,电话:020-89012005,联系人:梁小姐);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滨江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非广州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由街道环监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拟录取人选进行试工,试工通过后进行体检(备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办理录取事项。
四、待遇和管理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住院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