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合肥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合肥校区专职辅导员20名(其中入住男生宿舍不少于12名)
岗位2:宣城校区专职辅导员7名(其中入住男生宿舍不少于4名)
岗位3:合肥校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强。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综合事务管理能力、较好的逻辑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扎实的文字处理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从事过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
5.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岗位3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6.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应聘报名、资格审查、学校考核、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1.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
2.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11日,应聘人员登录“合肥工业大学招聘系统”提交应聘资料,报名地址:https://zp.hfut.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fgydx
应聘人员请注册登录后(选择非教学科研岗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附件材料:(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个人介绍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200M以内,个人介绍视频应阐述应聘岗位的优势。(3)党员证明材料,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附联系方式的盖章书面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有所在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5)科研、获奖情况证明等。
(在招聘系统提交时请注意:个人介绍视频请打包压缩后再上传,不支持mp4格式单独上传;提交附件时一定要依次选择相应的附件类型,否则无法提交。)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三个岗位招聘工作同期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考核
(1)初选。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应聘者简历和视频材料,按照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如有应聘者放弃,可择优递补),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
(3)心理测试。运用标准测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重要参考。
(4)第一轮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第二轮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具备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与第二轮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总成绩。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若总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政审。学校对应聘者进行政审。
6.体检。学校组织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公示。综合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辅导员按事业编聘用,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享受辅导员津贴,实行职称职务双线晋升,可享受职称和管理岗位职务两个序列评聘,其中职称晋升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宣城校区专职辅导员落地宣城校区工作。
五、其它
1.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2.招聘过程中,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相关事宜。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3.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
6.联系方式:
人事处:0551-6290365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551-62905036
宣城校区:0563-38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