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选聘200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附件2)。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各学历阶段均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则取消录用资格。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8.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8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9日16:00。
4.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①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出具相关材料)、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③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⑦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⑧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尚未取得者可以先办理报名手续,凭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进行资格复审。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选聘岗位,相关信息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形式: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