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柳北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柳北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北政规〔2023〕2号)、《关于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合理流动问题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柳人社纪要〔2023〕8号)精神,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开展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具体工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3个,合计招聘3人。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二)》(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
在2023年10月23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与时间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8:00-11月1日18:00,报考人员自行投递电子版材料至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和执业证资格书等。以上材料的扫描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可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申请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城区一个岗位,对于重复报考本城区其它岗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书》将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待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报考人员抽签。
3.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和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区域公告栏和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本次招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考核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4.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体检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4.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
单位提出申请,报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
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日期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无法按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拟聘用人员因怀孕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00190
2.监督电话:0772-2802642
附件1: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二)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