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万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万组发〔2022〕4号)规定,制定《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下设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其中:丹都街道18名、仁山街道17名、谢桥街道6名、茶店街道1名、万山镇3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降低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8.退役军人,截至2023年9月18日在铜仁市万山区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9.本《招聘方案》发布前(2023年9月18日)与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且仍在工作岗位上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至9月26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4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填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1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提交审核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00至9月27日12:00。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招聘乡镇街道做好配合。
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9月2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无适合职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公室”同意后,予以退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9月2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单位在2023年9月28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17:00前在“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4”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笔试人员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09:00至10月21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方式
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由“区招聘办公室”根据整体成绩,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进行公布。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招聘乡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区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招聘办公室”根据整体成绩,确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考生按面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四舍五入”前的实际成绩计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方案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政审环节因放弃或取消聘用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三、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工资和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万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万组发〔2022〕4号)文件执行。经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与所在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级别薪酬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正式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万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万组发〔2022〕4号)文件执行,现行五岗“级别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的薪酬体系,即基础级别薪酬2000元+职务薪酬(专职网络员200元/月)+绩效600元/月+学历津贴(大学专科学历为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为2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为300元/月;博士学历为500元/月),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100元/月、中级社会工作师200元/月、高级社会工作师300元/月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
十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涉及工作人员与报名参加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涉及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在工作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各项信息将按程序进行公布(具体公布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对发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0856—3521200(区招聘办公室)
0856—3521283(区委组织部)
附件: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