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64名,教育类职位27名,卫生计生类职位3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2、3《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碧江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在碧江区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支两委”);
4、碧江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村支两委”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须在碧江区连续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限碧江区生源(兵源)或碧江区户籍(2017年6月5日前在碧江区登记入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仍在驻碧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 6月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8、不符合职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本次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网址为:www.bjq.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09:0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后门大厅(川硐凉湾)。
3、乘车路径:开往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公交车有18路、19路及市委专线车辆,请考生选择适当车次乘坐。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附件4《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中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不完整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
(三)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村支两委”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碧江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区招聘办”选派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区招聘办”进行调减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报名资料到缴费处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并将“报名表”交缴费处保存,经缴费处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综合类职位和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教育类职位(除区中等职业学校):J1、J2职位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学科知识;J3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3、卫生计生类职位:W1、W4、W5、W6、W7、W8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W2、W9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综合知识》;W3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综合知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09:00--下午17:00。
准考证发放地点: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后门大厅(川硐凉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09:--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布,在此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选岗
“职位表”中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每个职位体检合格人
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将在选岗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通知(网址同上),并同时公示所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在此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达“区招聘办”,“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职位表中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等及其他资格证原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2017年9月30日提供学历及相关证书等);
6、其它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区招聘办”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三、其他
(一)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6680(碧江区考试指导中心)
0856-5235716(碧江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3.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计生类职位表.xls
4.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