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和《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卫健〔2019〕17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昌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卫生人才资源下沉,为基层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的办法,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招聘岗位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设两类岗位,分别是“县属乡用”岗和“乡属村用”岗。“县属乡用”岗计划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乡属村用”岗位计划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岗位类别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岗位类别
1.“县属乡用”岗(9名)
岗位性质:报考“县属乡用”的岗位聘用人员,其人事关系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管理。报考“县属乡用”的岗位聘用人员,须在其所报考的服务岗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回招聘单位工作。
2.“乡属村用”岗(3名)
岗位性质:报考“乡属村用”的岗位聘用人员,其人事关系分别由各乡镇卫生院管理。报考“乡属村用”的岗位聘用人员,须在其所报考的服务岗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回招聘单位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表》);
7.年龄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年龄在18—40周岁(1982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昌江黎族自治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址以招聘公告网站为主),招聘公告发布期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09:00起至2023年9月28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77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以《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专业存在异议的问题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完整填写,签署“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捺印后再拍照上传);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效期内(请标明有效期的时间段)的二维码标识);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3年9月28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3年9月28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6: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网址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及时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7)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8.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应聘人员体检由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县医疗集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递补。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以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人员必须在其初始服务单位服务期限满3年后,考核合格方可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服务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22072(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38999139(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相关报名问题咨询:0898—38999139(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方案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3年度“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