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银行、证券、保险、信贷等金融经济类人才为任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府,享有“广西金融人才摇篮”之美誉,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52年创办的广西银行学校和1953年设立的广西银行干部学校为基础,于2014年1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而创建,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学校座落于“中国绿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位于西乡塘区美丽的邕江河畔,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分别在大学东路91号和大学西路168号,占地640亩。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2万人,有金融系、会计系、投资与保险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旅游管理系等6个教学系,开设有43个专业(方向)。学校办学成效显著,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获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骨干专业、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是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首批“新时代广西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第一批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等。
学校秉承“崇德尚人”校训,弘扬“自强卓越”精神,遵循“就业立校、服务强校、合作兴校”办学方针,坚持“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金融经济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学方向,立足大金融,面向大市场,实施“需求导向、内涵建设、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四大战略,建设位居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金融行业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具有国际视野、开放合作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类型:
1.高职称人才(正高职称);
2.高学历人才(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3.高技能或高水平人才(市厅级及以上拔尖技术技能人才、行业企业领军人物、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等、经省级认定或具有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二)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专业范围:金融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财政学类、统计学类、经济与贸易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旅游管理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学类、艺术类等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专业。
三、引进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高层次人才+姓名”格式命名。报名邮箱:gxjrzygcc@163.com。
3.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
(1)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4)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职业证书、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电子扫描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个人的入职渴望度及入职后的职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四)集体研究
根据考核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在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银行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对拟聘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8年聘期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高职称人才
1.以事业编制引进,安家费(住房补贴):35~10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根据本人申请的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社会科学类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3.配偶按有关规定可随调,我校安排相应工作或协助调入其他单位;配偶未能按有关规定随调的,学校根据其个人条件可安排相应的工作;有未成年子女的,学校可按当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协助安排入学入托。
(二)高学历人才
1.以事业编制引进,安家费(住房补贴):30~8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根据本人申请的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社会科学类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3.配偶按有关规定可随调,我校安排相应工作或协助调入其他单位;配偶未能按有关规定随调的,学校根据其个人条件可安排相应的工作;有未成年子女的,学校可按当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协助安排入学入托。
4.未获得副高职称的博士,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副高职称专任教师执行(正常晋升副高职称年限期满而未能取得副高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再享受副高职称专任教师待遇)。
(三)高技能或高水平人才
1.以事业编制引进,安家费(住房补贴):20~50万元(税前)。
2.工作室建设:提供场地及不低于10万元建设费。
3.配偶按有关规定可随调,我校安排相应工作或协助调入其他单位;配偶未能按有关规定随调的,学校根据其个人条件可安排相应的工作;有未成年子女的,学校可按当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协助安排入学入托。
4.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副高职称专任教师执行。
(四)引进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目录参考最新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68号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409室
联系人: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1-34813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联系邮箱:gxjrzyg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