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麻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审计工作人员2名。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4.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审计学、会计学、财政与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者,放宽学历要求。
2.具有三年以上财会或审计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途径: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麻城市金桥大道208号麻城市人社局大楼11楼1107室)。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麻城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审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名为手写外,其他栏目均应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料。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被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关于工作经历时间的确定。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学历、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
(三)缴费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科。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麻城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次招考的公告信息将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时间:笔试具体日期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2分,高级技术职称加5分,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加5分,该项资格证书奖励加分在考生卷面笔试折合成百分制后成绩基础上直接累加。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麻城审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麻城审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麻城审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满分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卷面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数为考生笔试最后成绩(符合资格证书奖励加分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数基础上直接加上奖励分数,为该考生笔试最后成绩)。考生笔试最后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最后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面试。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招考组织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麻城审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手续办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受聘人员每人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含“五险”及劳务派遣费用)。受聘人员每年签约时需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金,合同期间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相关兼职工作,不得提前解约,提前解约者,没收个人所缴风险金。受聘人员的各项考核由用人单位全权负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间,受聘人员的“五险”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缴纳。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属麻城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麻城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审计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麻城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