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所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双柏县乡镇自然资源所聘用制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双柏户籍,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为准;
(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一)品行不端、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被解聘人员;
(三)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或者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四)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六)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二楼);
填写《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携带有关证件现场报名查验。
(二)资格审查
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所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个人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通过后,需参加健康体检(县医院自费普通体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1年期满后根据业绩、表现重新确定签订期限。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七、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40000元/年(含五险不含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五险从聘用人员薪酬中扣除缴纳),差旅费按《双柏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销。
八、其他有关事项
本招聘未尽事宜由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办公室(双柏县妥甸镇兴贸路8号)
咨询电话:0878-77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