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储备丰富的行政管理人才,现将我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简章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成立2023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招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院2023年公开招考技术岗位人员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考的日常工作。
二、招考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按照制定计划和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入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12名(劳动合同制),详见《铜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以《铜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统一发布在“铜仁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rsrmyy.cn/、“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jw.trs.gov.cn/)和丁香人才网上。
五、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需求表》中各个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要求: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
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7.未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在职在岗人员。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9.近三年内,在国家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且受处理的,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10.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2023年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
11.医院招考办确认不能报考的人员。
六、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按照《招考简章》和《岗位需求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铜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职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联系人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铜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人事科办公室
(一),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和喻老师0856-8169404。
(2)资格审查的内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1张(含电子版),所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时所填写的《铜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核考察或招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补交毕业证书,否则,届时将取消录用资格。其余条件按《招考简章》要求执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考试前三天由“医院招考办”发布准考证打印公告,由本人在报名时留存的邮箱中自行打印。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所有招考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考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考环节。
2.笔试:由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命题和阅卷,由“医院招考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类别为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管理类(A类),即同试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以从高到低为序按岗位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的考生有2名及以上,由“医院招考办”以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在医院官网上公布。如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以试岗考核的方式进行,即由“医院招考办”安排到岗位计划科室进行一个月的试岗考核。试岗考核结束后,由人事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3-5名组成考核组对其进行综合评分,填报《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管理岗位人员试岗考核(面试)审批表》(附件3)。因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而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试岗考核期间享受医院临时试用人员的待遇。
4.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考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1.体检医院由“医院招考办”指定,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中研究生的体检费用由医院负责,其余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所空缺人选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医院招考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考对象或不符合招考条件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考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原因,所空缺人选从考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入职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考的,由“医院招考办”依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过程中有反映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考资格和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人选不予递补。
3.本次招考人员服务年限均为8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申请离职或调出本院。经医院研究同意离职的,须按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本次公开招考,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后入编,其余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研究生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其它人员均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6个月。本次招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现有同类别同职级的人员政策和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招考资格。招考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考简章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考岗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在招考各个环节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实施方案由“医院招考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1.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856-8169404(铜仁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2.监督电话:0856-5212951(铜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856-8169696(铜仁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