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按照“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报名
应聘者于之后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icnu.edu.cn/),进入“人才招聘系统”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五、审核简历
简历由学院进行审核,简历审核合格后,学院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参加考核。
六、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由学院根据岗位应聘情况,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博士辅导员不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周老师、胡老师、刘老师
电话:028-84768068、84761200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四川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