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我院定于今年11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萝岗区,占地面积42公顷,目前开放床位480张,门诊住院综合楼将在2014年8月投入使用,新增床位217张,设有急诊科、ICU及住院治疗床位,全院床位697张,是世界卫生组织高血压联盟(中国)临床研发基地,是省、市公费医疗挂钩医院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同时也是广州市最大的干部医疗保健基地。医院负责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的疾病诊治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广州地区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领导、广州市直机关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年度医疗保健及体检工作。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岗位 |
需求人数 |
需求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内分泌医师 |
3人 |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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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具有本科学历即可)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需参加网上报名及审核。 2、所有职位均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招聘,但需符合广州入户条件。 3、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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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医师 |
3人 |
神经病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3人 |
内科学(心血管病)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消化内科医师 |
3人 |
内科学(消化系病)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超声科医师 |
3人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者需从事超声工作3年及以上,或从事放射工作3年及以上。放射科医师具有CT操作经验3年及以上者优先。 | ||
放射科医师 |
3人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病理医师 |
2人 |
临床检验、临床医学、病理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大学本科和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需具有3年及以上病理工作经验,熟悉镜下细胞学、病理切片程序,能独立完成操作。 | ||
检验技师 |
2人 |
临床检验、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大学本科和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需具有3年以上临床检验操作经验。 | ||
五官科眼科医师 |
2人 |
眼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
药剂师 |
2人 |
药学、药剂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大学本科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
| |
财务会计 |
1人 |
会计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大学本科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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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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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5、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10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9:00时至2014年1月5日17:00时。
3、资格初审:2013年12月26日9:00时至2014年1月6日16:3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8日9:00时至1月11日8:30时,可通过上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因未达到报考条件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报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是报考专业学科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理论和分科疾病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拟聘人数3倍,面试人员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报名表、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形式。
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另行通知。面试时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时宣布。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关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可按程序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公招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331821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82259890-6611,6660(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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