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街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我街专职社区工作者编制情况,大塘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条件
(1)具有广州市辖区城镇户口(不含蓝印户口),男女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或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人员、有社区工作经验者、本街户籍或居住在本街人员优先。
二、招聘的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星期四、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在大塘街道办事处一楼(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联系电话:83851789)。
2.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填写《越秀区大塘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签订《考生承诺书》(或可自行提前下载填写)。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3张,由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围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内容;
2.笔试时间:预计于2013年12月中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名单将在12月中下旬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者。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联系人:街民政科王科长
联系电话:83851789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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