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市某机关编外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会计;
二、招聘人数:1人;
三、职位描述:从事会计工作,包括预算管理、凭证审核、费用统计、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内控管理等与会计专业相关的工作。
四、岗位要求:
1、具有财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熟练应用财务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国家会计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5、热爱本职工作,学习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宁波大市户籍,有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招聘原则和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加贴一寸近照),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609041303@qq.com,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对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审核时,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如有)、会计上岗证(如有)、驾照(如有)等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83867522联系人:严老师
(二)面试:
1、对现场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择期安排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求实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举止仪表等。
(三)聘用:
1、面试第一名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再予以聘用。
(四)递补规定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386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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