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我区工作实际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特面向全区选聘1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考虑经开区的常住人口(男女不限)。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热爱党建工作,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以及党纪处分;
4.2012年1月1日以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三)聘用期限:聘期为两年。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⑴以组织推荐为主,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⑵个人自荐,有意向的可直接到单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
3.报名地点:安化经开区党建站。
4.咨询方式:联系人:吴雄翔,联系电话:18711798591。
5.报名所需材料:⑴身份证复印件;⑵户口本复印件;⑶学历证书;⑷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5)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派出所、综治办、计生办分别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由区党工委组织进行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2名进行考察。由区党工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文凭学历、实际工作能力为主。单位经过考察后,综合考察结果在入围对象中择优确定录用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聘用。将选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三个月)。
三、待遇
(一)政治待遇。对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可择优推荐到社区工作,也可以参加乡镇事业站所或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
(二)经济待遇。县财政局负责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纳入财政预算。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平均数为基本工资的20%,具体按年底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所有。
中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