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人大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管理辅助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慈溪市户籍(户籍以2017年5月2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人大办公室910办公室(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9楼)联系电话:63980928、6398091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
4、报名随带资料:(1)填写好的《慈溪市人大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入围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若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情形,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并了解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 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招考咨询电话:63980928、63980912。
(二)本公告由慈溪市人大办公室负责解释。
慈溪市人大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