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项目策划与执行1人
会计1人
国有资产管理兼总务1人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项目策划与执行
1、招聘职位说明
独立策划完成各类文化活动方案;负责场馆内阵地活动组织、实施;参与各类市级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全日制大学艺术、文化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具备独立设计、策划活动与项目研发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述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熟悉全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两年以上文化活动策划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
(二)会计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银行资金的管理和对账工作;负责在财政预算平台上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和查账工作;负责财政专用收据、增值税发票的日常开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编报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负责税务纳税申报以及年度所得税清算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会计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实敬业、细致严谨、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熟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税务纳税申报软件,能独立操作相关财务及税务软件;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
(三)国有资产管理兼总务
1、招聘职位说明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的验收、入账、建卡、建账等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手续;负责资产仓库、低耗品仓库库存管理;负责购买物资验收、登记、领用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兼任驾驶员等后勤保障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踏实、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持有B照或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工作经历;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古宜路125号(邮政编码200235),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人事收。请填好附件一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三)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等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