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本市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健康促进组织指导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健康促进组织指导岗位招聘职位说明:
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活动和课题要求,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各阶段的评估、总结等工作;做好健康需求调研和评价,有针对性的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做好全市整个网络的指导和管理。
健康促进组织指导岗位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公共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统计与流行病专业优先,本科学历及以上;能够独立开展课题设计、调查、分析、报告撰写;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122号802室(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人事科)。请在右上角注明“应聘材料”。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漪/王怡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54030262*805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