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青海省文化馆新馆工作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批复》(青编委发〔2016〕46号)要求,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包括本省户籍(截止2017年10月)、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舞台灯光工作人员、舞台音响工作人员各1名,专业不限。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政治敏锐,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品性端正,积极进取,责任心强;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岗位胜任能力和责任意识;职业操守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舞台音响、舞台灯光实际操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4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现役军人和在籍学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聘用相关信息将通过青海民族文化网、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整个考核测评阶段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7:00。
(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携带填好的《青海省文化馆招聘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一份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考核聘用方式,考生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公示,按各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成绩有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用人员由青海省文化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只递补一次。
2.考察。省文化馆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对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民族文化网、青海省文化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进行调查核实,以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报到
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将为其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照财政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70%核定。试用期满后将为聘用人员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基本社会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自行在青海民族文化网或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2017年青海省文化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6号青海省文化馆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8175387
附件:2017年青海省文化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