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要为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 [2009] 45 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已参加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共2个)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说明 |
岗位要求 |
财务 |
1 |
从事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
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固废管理 |
1 |
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驾照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及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登录,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成绩列表)发送至gfgl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笔试成绩”。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2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
3、笔试
笔试成绩以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序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进入面试的人员,本单位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个人成绩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相关人员面试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5、体检与考察
(1)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至本市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本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或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6、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4011512
邮箱:gfglzp@163.com
监督电话:23115685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