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政协办公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政协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市政协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45周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最低工作年限三年,政治面貌不限;
(四)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说明 |
招聘对象及条件 |
计算机 应用岗位 |
1 |
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和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完成文字材料的撰写、修改等工作;(2)熟悉数据库设计,熟悉mysql、sqlsever、oracle等数据库开发使用,熟悉Java、.Net等编程语言;(3)熟悉局域网和广域网设计,具备交换机、路由器操作能力以及各种网络硬件设备的基本维护和故障诊断处理能力;(4)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有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5)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 |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笔试成绩单(考生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笔试成绩以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50.8,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5确定的比例要求组织面试。已参加过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中心该岗位面试被淘汰的人员谢绝报名,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会同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字)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会同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23188105,汪老师;监督电话:23188250。
(二)邮箱:13818256405@163.com;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860号2号楼1704室,邮编:200041。
附件:《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上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