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司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首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拓展服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说明和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组织各类社会资源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等工作。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中小企业服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思考分析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4)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
(5)大学本科以上,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6)大学英语六级,高级口译或英语专八优先.
(7)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如是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请将报名表、笔试成绩单、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大木桥路108号616室(200032),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朱老师收。报名表在页面下方下载,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考生用水笔签名承诺。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笔试和资格审查
考生成绩须达到2017年6月3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及以上。中心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按1:5比例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招录将不再另行安排专门笔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心对其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诚信记录、应聘资格、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批准。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
三、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4225110
监督、投诉电话:23112717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