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区人民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山海关区人民医院,系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的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始建于1951年,是山海关区内建院最早、规模最大,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实有人数398人。承担着本地区及辽西部分地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市、区等大型会议、活动等医疗保障工作。医院占地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集门诊楼五层、住院部楼八层、医技楼四层、体检中心两层,为一体的标准化、现代化的综合建筑,开设床位500张,年门诊量20万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和方法
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日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6月8日— 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行政中心B座701室),0335-513636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和工作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之考生本人。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6月14日到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行政中心B座701)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被考察人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信,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在单位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水平、有无违法犯罪和是否参加“***”等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然后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山海关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此次选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选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
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35-5136362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5137785
点击下载>>>1-2.zip
1.《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批表》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