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在茌平政务网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5月7日14:30分前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4月17日12:00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用全省统一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卫生类、教育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面试人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4276320
0635—4276055
监督电话:0635—4276980
附件1-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rar
附件2-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ar
中共茌平县委组织部
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