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的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49名,教育类职位11名、卫生计生类职位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万山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万山区村、居委会(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在万山区服务的乡村幼教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乡村幼教志愿者教师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服务满1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
6.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村、居委会(农村社区)连续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6月28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网”发布,网址:www.wsxw.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铜仁体育馆(梵净山大道)。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自愿放弃改报的可凭缴费凭证原件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及办理退费手续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生须在“万山网”下载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2)乡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区教育局及引导办(项目办)出具在万山区服务满1年且仍在岗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3)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村、居委会(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1份,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并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名确认,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2.资格复审:考生凭招聘单位初审合格后的报名资料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审查人员须签名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缴费
资格复审通过的,凭资格复审资料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将报名资格复审资料交招聘单位,凭缴费凭证签名确认,才视为报名成功。
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考试
综合类、教育类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卫生计生类职位考试为笔试,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卫生计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1日(每天9:00-12:00,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谢桥街道万山区产业园2号楼)。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综合类、教育类职位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综合类、教育类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卫生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综合类、教育类职位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卫生计生类职位以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均取得或均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有工作单位考生的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考生的考察主要侧重于学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试各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视情节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职位表中注明“选岗职位”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优先选岗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不提供任何辅导资料。
(四)本简章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现场咨询,不接受电话咨询):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7日
1.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