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院工作质效,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见习生1名,选任固定型人民陪执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选任岗位职数
招聘见习生1名、选任固定型人民陪执员1名。
二、应聘和选任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见习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4月10日至198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记录速度100字/分钟)和熟悉办公软件。
(二)选任固定型人民陪执员条件:
1、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开区的公民,热心于陪执工作,有时间、有精力参加陪执工作。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男性,年龄在23-30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执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已在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执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的,不得报名为我院人民陪执员人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执员。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人民陪执员的情形。
三、应聘人员及选任人员的工资待遇
1、见习生岗位,由法院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职及工资手续,见习期限1年。
2、固定型人民陪执员。固定型陪执员参照我院派遣(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每月领取工资,因执行活动出差的,依据差旅费的有关管理办法报销相关费用。
四、聘用及选任程序
1、报名。应聘见习生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见习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或官网下载),申请人民陪执员填写《人民陪执员人选申请表》,附学历证明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1923487458@qq.com;
法院政治处电话:0797-8375993(潘警官);
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
2、面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通过面试的应聘和选任人员应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确定为见习生或拟选任人员后。固定型人民陪执员由我院统一颁发选任证书。
附件:见习生报名表.doc
附件:人民陪执员申请表.docx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