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锡山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机关辅助人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刑事技术和侦查研判辅助岗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无锡市区户籍(江阴、宜兴除外);
5、工作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需夜间和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6、熟练计算机应用;
7、具有驾驶技能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5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和求职服务窗口)。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填写《锡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工作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88709976、88226763
联系人:钱小姐、周先生
报名现场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用
1、技能测试:电脑打字和制表。
2、体能测试:组织100米和1000米体能测试。
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考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4、总成绩。根据技能测试20%、体能测试2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5、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锡山公安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录人选名单在锡山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监督举报电话:88214761
8、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锡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