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旧铺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镇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司法所办事员1名,大专文化,专业不限,男女不限,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快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公文。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关心爱护人民群众。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热爱乡镇工作,自愿在旧铺镇人民政府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有学信网验证报告)。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公文撰写以及计算机办公系统运用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家住旧铺镇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有关材料,如论文、发表作品、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
2.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有关证件,签定报考诚信承诺书。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4.报名地点:盱眙县旧铺镇党政办。
5.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
6.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五、体检
对拟录取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
六、录取和聘用
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七、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并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18248909749
联系人:栾必成
本简章由旧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盱眙县旧铺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