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等网站发布,具体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00至 5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493739213@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著作封面。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306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名单在南京社科网上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成立考评评委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社科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社科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025-83610112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机关党总支:025-83610232
1、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