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9家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编内34名,编外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3月补充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njls.gov.cn/)和泰山医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公布(http://202.194.232.100:8008/jyzd/)。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16: 00。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3月补充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lswsjrjk@163.com,联系电话:025-57210959。
网上报名者必须于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16:30或3月31日上午9:00-12:00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述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16:30、3月31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泰山医学院校本部(新校区)篮球场(山东省泰山市长城路619号)。
联系电话:13770908298(朱老师)、15312078026(程老师)。
现场报名人员和网上报名人员,均须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选就业推荐表,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3月补充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二),办理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区卫计局汇总报名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现场、南京市人社局、溧水区卫计局网站发布。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溧水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及时在笔试地点和溧水区卫生计生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如需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培训或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除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以外的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01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210959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委:025-57203669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