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聘请党风、政风和行风义务监督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居民、街道社区群众、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法律工作者、群团工作者等共计50人。
二、义务监督员的聘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明辨是非能力。
2、了解现行政策法规,支持党风政风建设工作,处事公道、正派,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3、坚持原则,善于调查研究,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工作经验,联系群众广泛,敢于担当,实事求是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品德正派,能自觉遵守《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
5、本人自愿,年龄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我市常住居民,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三、聘用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如实填写《密山市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报名申请表》进行自荐,并将报名申请表上报到密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15室)。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相关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将审核人员《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15室)。
3、资格审查。市纪委将会同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集中审核,根据聘请条件、申请报名总体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综合拟定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人选。
4、公示。拟聘人员将在电视台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对全市党风政风和行风进行监督。
2、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对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的问题。
3、参加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
4、市纪委监察局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五、报名时间
2017年5月9日至6月9日,应聘人员持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报名申请表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15室)报名。待审查合格后,聘请为全市党风、政风和行风义务监督员(已被鸡西市纪委监察局聘为义务监督员的不再重复聘用)。
联系电话:5286815
电子邮箱:df5286822@126.com
密山市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申请表.docx
中共密山市纪委
密山市监察局
2017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