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面向“211工程”师范类院校及省内外部分院校招录教师的公告
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鸡西市滴道区所属学校招录教师3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教师38名,其中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8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9名、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9名),滴道区学校10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录方式
采取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招录,面试内容由讲课(15分钟)和答辩(5分钟)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
三、招录范围
面向“211工程”师范类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西南大学、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南京师大、湖南师大、华南师大)、沈阳音乐学院、哈师大(第一批次录取)招录研究生、本科生。
面向哈师大、黑龙江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录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面向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录康复治疗(社区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专科毕业生。
面向东北师大、沈阳音乐学院、哈师大(第一批次录取,体育专业除外)为鸡西市滴道区学校招录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考点设置
本次招录共设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5个考点。
沈阳音乐学院毕业生需到东北师大考点面试,报考鸡西市特教学校岗位的毕业生需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面试,其他符合招录范围院校的毕业生可到就近考点报考。
五、招录时间
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分别进行。
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15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研究生应为统招本科毕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的专业学科范畴一致。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教中心幼儿(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具有幼教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音乐、美术类岗位的,可暂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符合岗位要求(黑龙江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名方法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⑴身份证;⑵毕业证(2015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⑷学位证;⑸教师资格证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⑹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⑺哈师大的本科生需提交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体育专业的除外)。
考生应提前准备就业协议书,如面试成功,将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八、相关说明
1、经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毕业生分别核定市、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至少应在录用学校服务5年。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
咨询电话:0467—2386623,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调配科;0467—2887176,鸡西市教育局人事科;0467-2474732,鸡西市滴道区教育局。
附件:1、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签约教师计划
2、鸡西市滴道区学校面试签约教师计划
3、鸡西市面试签约教师报名登记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