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为补充因退休、解聘和辞职而产生的公益性岗位和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空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市直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34名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岗位、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直机关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3人(对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鸡西市辖区内的城镇居民户口。报考市直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在鸡冠区居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录取后工作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报考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定向定岗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性别和所学专业不限,居住地必须在应聘岗位所在区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强,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残疾。
三、报名与考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和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市就业局一楼收发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原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户口所在地与报考岗位所在地不一致的,还需出具房照或正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7年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鸡西市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就业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2017年3月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基本公文写作,出题和评卷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部门完成,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考分的60%记入总成绩。
(五)计算机操作:市人社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计算机操作人选。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按实际测试成绩的40%记入总成绩。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选。计算机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被聘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人员执行,现标准为每人每月1527元(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2、被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现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389.50元(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录用后获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50元,获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100元。
五、聘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人员上岗后与相应用人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劳动保障协理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被聘用人员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本人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应聘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人员被录用后,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三年后,才可按规定提出调岗申请。
附件1:2017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17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登记表.xls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书.docx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