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点军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4个事业单位,14个岗位,共招聘33人,其中全额拨款21人,差额拨款12人。详见《2017年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7:30)。
2.报名地点:每个岗位的具体报名地点见《2017年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报名须知: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2017年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2017年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后交笔试费100元。为便于联系,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6月7日(8:30—17:30) 到各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相关要求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
2.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点军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科(点军区五龙阳光小区商业C栋人社局1078办公室),笔试成绩加5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其名单在宜昌点军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公布。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资格审查情况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2)岗位核减。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也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宜昌点军网公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点军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考核结束,由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区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点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式毕业证原件后聘用。
五、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2017年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500。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电话:0717-6672026、6673373及附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
2017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2017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诚信承诺.doc。